关于2013年度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15:10:00 浏览次数:3661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新北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3〕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是《新北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3〕75号)中所规定的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相关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建有公共文化基础平台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企业。
二、申报程序
园区所属企业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由园区管委会初审后,统一报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道所属企业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由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园区和镇、街道公共文化平台建设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直接报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所属的补贴类型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4),并按照申报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制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做到材料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等,所有材料按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在2013年l2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北区政府2013室)。联系人:包琳霞,电话:85127363。
五、申报要求
(一)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严格审核,提高质量。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审核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江苏方略纵横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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