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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7/2 13:34:14   浏览次数:4543

各市人才办,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今年组织开展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所资助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四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2013年新增选的“333工程”培养对象均可申请。申请对象原则上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1、2012年度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今年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原则上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农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医药卫生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

4、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所开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5、优先支持基层单位和苏北地区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研究成果转化项目,特别是在“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转化成果的项目。

所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名额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名额推荐资助培养对象,不得超报。

五、有关要求

1、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是在科研实践中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组织他们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并按照分配名额,对上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经市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后,报省人才办。

2、申请人须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通过申报系统栏中“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www.jsrcgz.gov.cn

3、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

(2)《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4)。

4、请各市、各有关部门于2013年7月20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并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省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庆明,电话:025-83300765,邮箱:333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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